5月,請砧茶撮將車禍案件送交通大隊交安組作分析報告
他也允諾我會盡快送去分析
6月底,報告還沒有回來,當然是要打電話詢問一下進度
砧茶撮回覆我,員警告訴他,交安分析報告要當事人提出申請才可以做
既然如此我打電話給派出所員警詢問他,當事人可以提出申請,檢察官提出申請不可以嗎?
無奈的派出所警員說,基層並沒有發文的職權,要砧茶撮處理才行
於是我又打給砧茶撮請他務必儘速處理這件事情,期間也向員警確認他已經將相關資料給砧茶撮了
一直聯絡到七月初,對於砧茶撮的辦事效率一直不放心,我主動打了電話詢問到底報告送了沒
砧茶撮這次信誓旦旦的跟我說,報告送了,沒有問題,幾天內就會回來
我也放下心中的大石了
7/27,周檢要我詢問報告回來了沒
沒想到砧茶撮竟然跟我說,他詢問了交通大隊後,確定本件需要當事人申請才可以
如果地檢署要資料,就要發文給交通大隊他們才會作分析報告
草
泥
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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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之前砧茶撮說過的話都是在誆我!!!!!!
問他怎麼現在才反應?
他說可能之前交通隊承辦人太忙,還有員警太晚給他資料云云才造成今天這般局面
我說,他大概不知道我每筆電話都做公務電話紀錄
員警早就把資料給他,還賴給基層
交通大隊忙?我看是他偷懶沒有持續追蹤
他們移送案件進來以後好像就事不關己了,等到檢察官起訴才來要起訴書要分數
事情沒有做沒有關係
發生問題也沒有關係
提出來一起想辦法解決阿
竟然唬我還推卸責任
現在才跟我說要發文
這件都要放到過期了
到底有沒有這麼誇張!!!!!!!
這已經不是生氣了,我也沒必要生氣
但是覺得很無奈...現在不只被告會騙我們
連司法機關也會騙來騙去了!
這樣要人民相信司法....
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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