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憔悴的先生跑來告訴我,他的太太外遇了

現在在某個地方和一群泰勞斯混

不知道他和我是什麼關係

我馬上隻身前往他說的地點

在一棟建築物的二樓,有個坪數很大的空間,四周是透明玻璃,時間不明

果然在這個空間有一群外勞圍在中央桌子,有個女人蹺腳坐在桌上

五、六個人手上都拿著一根煙抽著

一看見我,便丟掉手上的煙,想裡面應該是參雜毒品

只有我一個人

我大吼著,把煙撿起來,大家都無動於衷

氣得跑到樓下去,樓下竟是警察局的場景

警察不是再上網聊天就是在泡茶、看電視

我也氣得數落他們一陣,而且是用我吃奶的力氣大吼大叫

並且使喚他們趕快上樓抓人犯

扣得一包普通的煙、一根參雜大麻的煙

警察說需不需要移送

「移送那個女人,交保十萬」我說

 

身旁不知道何時出現了一個隨身秘書

和秘書走回辦公室的時候

突然想到,書記工沒有指揮警察辦案的權力

趕緊打給分局長,請他們在移送書上寫本件係分局長自己指揮偵辦

托著疲累的身軀回到的卻是一間小餐館

是那位向我陳情的先生經營的

他的女兒,大概三歲,走路還不穩,搖搖晃晃地跑過來我身邊

我蹲下身子一把抱住她,不斷地哭

心疼她的家支離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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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夢,醒來以後

一邊回味掌權的滋味

一邊疑惑最後痛徹心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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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多朋友問我,到底我寫的這些夢境是不是真的夢見,亦或是自己的創作?

我的文筆一向非常普通,能被書寫出來的夢境

真的都是夢見的,我覺得現實生活中的我創造力並不豐富

所以到了夢裡可以天馬行空,每個人都可以,只是記不記得住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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