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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偵續的案件
(我可以說一下,偵續案件都很機八嗎?=::=)

總之高檢的命令是要接續偵察的檢察官傳喚兩名可能在現場的目擊證人
其中一名,是上次讓我氣到快上氣不接下氣的A,
嘴巴嚷嚷說浪費時間,最後還是來開庭了
B則是沒有到庭
我們官要我查一下他的聯絡方式,詢問為何沒有到庭
從B孩子之前打工的店長拿到B和他母親的手機
所以我就打去問了

B沒有接電話,後來打到他母親手機
接了起來
劈頭就是一陣你是詐騙集團吧之類的話
還說我怎麼會有他的電話、她的以前戶籍地址
還自以為聰明說如果我這麼「神通廣大」知道他這些資料
我自己去查地址就好了!

苦口婆心照之前想的例稿解釋給他聽過以後
他半信半疑,問了本署的電話、我的分機、我的真實姓名
最後語帶威脅說
「不去開庭要罰錢還被警察拘提,搶錢、欺壓善良老百姓喔!我要去問警察,被我發現你是假的你就死定了」

我也只能無奈的掛上電話,繼續手邊的事情

過了大約半個小時我的電話響
是那位母親打來的
語氣變得相當和緩
還連連說不好意思,真的很怕我是詐騙集團
我也只能跟他說沒有關係,我可以明白等等
還「大發慈悲」告訴我他現住地,最後一片和樂融融下掛上電話

但我還是挺開心的!
與人為善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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