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被當事人掛電話
此時絕對不能有一絲絲不爽或是生氣的情緒
「認真就輸了」被我奉為生活座右銘實在相當受用
只能深呼吸一口氣然後試圖再打給他告訴他為什麼需要他開庭來做說明
明理的人通常不是說「請跟我律師聯絡」就是被我真情打動應允會到庭;

比如接到當事人詢問自己所涉案件時
通常涉訟的人心情都會很著急
把我們所知的偵辦進度在符合偵查不公開原則下對他說明
我想他的心裡也會踏實一點;

比如說明明我已經從我們官那邊回來打算休息一下時
接到為民服務中心小姐打來說有當事人要申請證人旅費
這表示我還得從辦公室跑去我們官辦公室(中間隔了一條大馬路)給他簽名
這一路我相信我的臉一定臭到一個不行
可是當簽好名看到當事人在川堂等我
轉念一想畢竟這是人家的權利,來開庭對我們偵辦案件必定有所幫助
也轉為笑臉放下覺得麻煩的情緒

比如當事人對我們訴苦
雖然是有點佔用時間
但若當事人能從我的傾聽中獲得心靈上的平靜
偶爾當當張老師專線也沒什麼不好
就算打來不分青紅皂白罵東罵西(目前沒遇過,我的當事人都還蠻老實)或鬼扯
反正我一點也沒有受傷害
他可以宣洩的話我也是在造功德。

這實在不是一個什麼了不起的工作
可是可以磨練我急躁的個性
讓我學會傾聽
讓我學會有耐心
讓我看清要走跳在這個社會不能老是高高在上自命清高或是一派天真
讓我學會用同理心待人接物

這三個月來有沒有什麼改變?
柏華說有,變得比較沈穩了。
媽媽說有,變得比較懂事替人著想。
好險我沒有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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